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培养处 > 正文
一、负责制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和年度教师培训计划;
二、负责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及授课资格认定;
三、负责开展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
四、负责举办名师大讲堂、名师工作坊、教学沙龙等活动;
五、负责组织教师外出进修、教学研讨和交流学习;
六、负责为区域内农林院校教师来校进修培训提供管理和服务;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负责人:范田园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527 联系电话:0451-8219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