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举办课堂教学观摩课的通知》要求,促进教师间的课堂教学经验交流,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11月10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锦绣楼T302举行了教学观摩活动,2015-2016学年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获得者汪金英老师带来精彩一课。学院党委书记魏晓慧、副院长李伟杰及部分教师参加了此次教学观摩活动。
汪金英老师多年来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深受学生喜欢和好评,本次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主题,通过生动的实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等法律问题。将严谨的法律条例与幽默的语言巧妙融合,将知识传授与道德法律意识传播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的教学风采。
今后学院将继续通过教学观摩课、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等形式,进一步促进教师间相互学习交流,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效果,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努力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