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有关工作部署,为统筹和保障本学期教学实习任务顺利完成,本学期本科实习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1.制定实习计划。各学院对实习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本科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学院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精心遴选实习单位。原则上不跨省,优先选择校内实习基地及省内低风险地区开展实习,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各学院应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整体教学安排,制定本学期实习计划。请于4月22日前将《2021-2022-2学期实习计划统计表》(附件1)经学院签章后报送实践科,电子版发送邮箱34043053@qq.com。
2.执行外出审批。校园范围内(包括帽儿山、凉水实验林场和工科实训中心)开展的集中实习可正常进行,不需审批。如有必须赴校外的集中或分散实习,需提前1周填报《疫情防控校外教学实习审批表》(附件2)报实践科,经学校审批后实施。其中,集中实习学生由带队教师统一组织学生进出学校,分散实习由学院安排专门指导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实习内容应符合《实习教学大纲》要求。
3.加强安全管理。各学院要逐级落实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组织所有实习学生认真学习相关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签订安全协议,严禁学生以实习名义从事其他无关活动。带队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了解实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安全环境,关注学生心理状况,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联系人:张 岩 联系电话:82190144
附件1:2021-2022-2学期实习计划统计表
附件2:疫情防控校外教学实习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