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开始办理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的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此次办理申请创新创业学分的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学生所进行的创新活动。
2.申请条件及学分标准:具体申请条件及学分标准请见《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附件1)。
3.认定程序:符合申请创新创业学分条件的学生填写对应申请表(附件2、3、4)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认定并签署意见之后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创新作品照片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钉在一起)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学分申请不需要佐证材料。
4. 请各学院于2021年7月16日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纸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33室),电子版发送邮箱dlsjk01@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190144
教务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