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在认真研究《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的基础上,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黑龙江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名单。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专业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系统思考,认真选题并开展研究与实践,注重项目质量,力争创新模式、引入新内容。
2.突出项目研究的交叉融合、特色创新。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12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孙晓芳 侯卫萍
联系电话:82191664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