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发布《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现就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在认真研究《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名单。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办学优势特色,认真选题并开展研究与实践,注重项目质量,力争创新模式、引入新内容,取得创新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
2.突出项目研究的交叉融合、特色创新。鼓励学院间联合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5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孙晓芳 侯卫萍
联系电话:82191664
教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