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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教务处关于办理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4 作者:sxf 来源:null 点击:

各学院: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开始办理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的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此次办理申请创新创业学分的时间范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学生所进行的创新活动。

2.申请条件及学分标准:具体申请条件及学分标准请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

3.认定程序:符合申请创新创业学分条件的学生填写对应申请表(附件2、3、4)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认定并签署意见之后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创新作品照片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钉在一起)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学分申请不需要佐证材料。

4. 请各学院于2019年1月3日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纸件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19室)。

联系人:冯昌军 联系电话:82190144

教务处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3: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4: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5:2018-2019第一学期各学院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