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开始办理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的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此次办理申请创新创业学分的时间范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学生所进行的创新活动。
2.申请条件及学分标准:具体申请条件及学分标准请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
3.认定程序:符合申请创新创业学分条件的学生填写对应申请表(附件2、3、4)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认定并签署意见之后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创新作品照片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钉在一起)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学分申请不需要佐证材料。
4. 请各学院于2019年1月3日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纸件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19室)。
联系人:冯昌军 联系电话:82190144
教务处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3: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4: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5:2018-2019第一学期各学院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