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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学奖励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0 作者:sxf 来源:null 点击:

我校从2018年12月12日起开始实施2017年度教学奖励津贴的网上申报工作,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津贴奖励内容和实施办法

对于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期间完成的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教学奖、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指导大学生专项竞赛)进行津贴奖励。

津贴奖励方案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东林校发[2013]9号)中的《东北林业大学教学奖励津贴实施办法》(参见附件1)。

二、申报说明

1.申报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网站左侧链接),输入用户名(统一使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10位数的教工号)和密码,进入主页面,点击“教学奖励”,选择页面左侧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教学奖、教学成果奖、教研论文、大学生专项竞赛等相应条目,选择所属单位,且获得奖励年度为“2017”后,点击“查询”,进入下一级菜单后,点击“增加”,按条件录入相关数据(多人获奖者务必把奖金分配比例标明、分配人的教工号,比例等),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在“操作”条目中,点击“附件”,上传佐证材料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或PDF),确认无误后,勾选此条记录,点击“送审”,数据录入完成,并将纸质佐证材料报送至本单位教学秘书。

2.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17:00

3.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数据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初审获奖励年度、级别、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由教学秘书统一上报教务处,如果有误,提醒教师删除上报记录,上交佐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17:00。

4.教务处将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8日对各单位数据进行复核。

5.此次教学奖励津贴的申报工作采用各教学单位、学校两级审核的方式。

6.文件的详细内容解读及有关数据录入、提交、审核等方面的问题,申报人请直接咨询本单位的教学秘书。

三、注意事项

1.各项教学奖励由我校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各项教学奖励参与人员的奖励分配比例由申报人决定。

2.教育教学论文指在教育教学类刊物上或在学术刊物的教育教学栏目下发表的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只奖励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由通讯作者负责申报,若无通讯作者由排名第一人负责申报。

3.申报人在科研业绩奖励系统中申报过的奖项和论文,不得在教学奖励系统中重复申报。

4.每项申报信息需在系统内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为原始材料扫描文件或网页截图,文件格式为:JPG或PDF。教育教学论文的A类论文包括A+,A和A-,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论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和论文正文,被SCI、SSCI、EI收录的论文还需上传论文收录检索报告;教材需上传封面、版权页和前言等佐证材料。

5.各项申报数据录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需在系统内单独或批量提交送审,送审后申报信息进入审核状态,申报人将不能修改申报数据。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教学奖励津贴实施办法(1).doc

联 系 人: 孙维国

联系电话: 82190499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