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林业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我校2017年第二专业招生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1、英语(学科门类:文学) 咨询电话:0451-82190409
2、会计学(学科门类:管理学) 咨询电话:0451-82190603
3、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门类:经济学) 咨询电话:0451-82190603
4、市场营销(学科门类:管理学) 咨询电话:0451-82190603
5、风景园林(学科门类:工学) 咨询电话:0451-82191491
6、园林(学科门类:农学) 咨询电话:0451-82191491
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门类:工学) 咨询电话:0451-82192135
二、报名条件
1、我校在读的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且无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三、特别通知
1、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资格的前提下,修满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者,颁发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该证书可在国务院学位办网站查询。
2、报名时需要注意只有与主修专业学科门类不同的第二专业(第二专业的学科门类上面已经标注)才可以被认可,例如,主修专业是工商管理的学生不可以修读会计学第二专业,因为学科门类同属于管理学。
主修专业学科门类详见附件1—各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统计表。
四、报名方式
1、6月7日-6月19日,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或本通知下方附件2下载“东北林业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填写后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
2、6月20日-7月3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送交第二专业开办学院。
3、7月10日-7月14日,开办学院初选,并将初选名单及申请表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咨询电话:0451-82190499)。
五、录取程序及相关规定
1、为避免增加无谓的审核、制表工作,请有意向申请并符合准入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
2、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资格审核及录取工作,请于第一周周五在教务处主页查询录取名单和第二专业课表。
3、一旦录取,学生不得更换专业。
4、被录取的学生在开课第一周内免费试听。试听后确定修读第二专业者,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纳学费。逾期两周不缴费者将取消修读资格。
东北林业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7日
附件1:各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统计表1.xls
附件2:东北林业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