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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增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答辩安排

发布日期:2017-04-12 作者:sxf 来源:null 点击:

一、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 上午8:30 —10:30

二、地点:丹青楼408教室

三、答辩要求:

1. 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以说课的形式进行答辩,可结合PPT。

2. 说课内容覆盖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整门课程,说课时要求说清楚三个层面(教什么、怎么教、为什么这样教)和四个环节(说教材、说教法、说学法、说教程)。

3. 课程简介及课程教学大纲各一式五份带到教室。

4. 说课时间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专家提问2分钟。

请各位教师提前10分钟到教室。

四、答辩评分标准

答辩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五、答辩顺序

答辩顺序见附件2。

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晓芳 孙新竹

联系电话:82191664

教务处

2017年4月12日

附件1:答辩评分标准.doc

附件2:答辩顺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