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课程负责人:
现将我校2015年度立项的重点课程(含未通过验收的2014年度重点课程)验收答辩安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与地点
1. 时间: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
2. 地点:丹青楼412教室
二、答辩要求:
课程负责人需结合“学习中心”平台课程网站汇报:
1. “学习中心”课程建设情况;
2. 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情况;
3. 课程建设规划完成情况;
4. 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7分钟以内。其中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
请各位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教室。
三、答辩顺序:
答辩顺序见附件。
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
附件:重点课程验收答辩顺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