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专家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作用,切实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结合《东北林业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推荐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治学严谨、公道正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4.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教学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5.本人愿意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并严格遵守本组织细则规定;
6.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二、主要职责
1.开展学科专业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指导学校加强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提升立德树人成效;
3.指导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及完善;
4.指导学校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习实训、教学队伍、基层教学组织等教学建设;
5.指导学校加强“四新”建设、打造人才培养改革先行区、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6.指导学校各类教学荣誉奖、教学研究与建设项目和优秀成果立项评审推荐工作;
7.指导学校教学发展体系建设,提升教学管理能力和教师教学与研究能力;
8.指导学校加强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提升协同育人质量;
9.深入教学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分析研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10.承担学校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推荐名额为1人。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择优遴选专家作为学校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于2023年9月26日前提交《东北林业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和《东北林业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版。
本科生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