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2021]2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11月27日—12月22日
二、参加评价学生
所有在籍本科生
三、评价方法
学生需登录评价平台PC端或移动端(详见附件操作手册)。评价时应按课程、评价指标逐项进行,不要遗漏。每评价一门课程后直接提交,提交后的数据不能修改。
四、评价要求
1.参加评价的学生要本着严肃、客观、公平、真实、负责的态度,合理安排评价时间,尽量避免数据拥堵而造成的不能提交等情况。未完成本次学生评价者,不能参加下学期的学生选课。对于消极对待评价工作的同学,系统将限制其在本科生院网站上成绩查询、课表查看等功能。禁止学生委托他人或代替别人参加评价,一经发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教学秘书定期整理未评价学生名单,确保工作进度;
2.在评价过程中,欢迎评价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的其他方面进行评价(非必须项),我们会通过适当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教师或部门;
3.多个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时,学生要对每一名授课教师进行评价;
4.已选未开课的课程,须待开课认真听课后,方可进行评价;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6.在评价过程中遇到其它问题,请咨询本学院教学秘书或本科生院。
联系人方式:于广龙 82191972 曹立志 82192689
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学生阶段评价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