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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7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拟认定5800门,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依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单位党委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一流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

二、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谋划,充分挖掘课程特色和优势,精心打磨,高质量申报,重点推荐已有一定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课程。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填写《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3附件7)、《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0),并按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参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附件12)进行严格遴选并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按照推荐限额向教育部推荐候选课程。组织课程负责人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好系统填报和审核工作。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word版,申报书与相关签字盖章后的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说课视频,教学实录视频。以上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申报类型+课程名+课程负责人姓名命名

(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学院需排序)需提交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

提交时请将所有课程材料存入一个文件夹,以单位简称+第三批课程命名。

提交材料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3121117:00前将第三批课程申报遴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学科

联系人:曹阳 侯卫萍 孔海辞

联系电话:82191664



                                           本科生院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