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工作通知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作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专业认证和教学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北林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要求,扎实推进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根据学校2022年下发的《关于启动东北林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东北林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估工作。现就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所有在建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详见附件5)。

二、评估依据

依据《东北林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进行评估,重点考查专业获批建设点以来的增量提质情况,逐一核查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相关措施的落实、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建议等。

三、数据统计时间

本次自评估工作数据采集时间节点为:专业获批建设点以来,至20231130日的数据。

四、申报材料

本次自评估工作均在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http://etqa.nefu.edu.cn/login.jsp”中完成(填报和操作说明见附件1)。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一)专业自评

1211日前,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平台上传PDF《自评报告》(见附件2)和PDF《自评报告佐证材料》(见附件3),文档大小不超过100M

(二)学院审查

1213日前学院对各一流专业自评估报告和有关原始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并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在平台进行审核。

(三)学校审核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报告采取在线审核和现场考查的评估形式,各专业除平台上传的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外,还需准备10-15分钟的自评估汇报PPT(模板见附件4)进行现场汇报,现场汇报暂定12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报告进行在线审核。

3.学校将自评估结果向学院反馈,各专业按照反馈的问题提交持续整改材料。

五、工作要求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估工作是学校重点工作之一,是推进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主持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按要求报送。相关成果必须是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所取得的新增项目或实质性新进展,杜绝拼凑及重复。

2.数据采集的审核用户为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各专业需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务请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请各单位将填好后的《2023年度东北林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估工作数据采集与审核人员信息表》(见附件5),于126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本科生院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3.工作QQ群:610965347,各单位可自行下载通知及附件资料,并就填报时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


联系人:乜晓燕    电话:82192689

邮箱:345240389@qq.com

地点:综合办公楼1105



                                        本科生院

                                                                                  2023124

附件:

1.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一流专业自评估平台用户操作指南

2.东北林业大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估报告

3.东北林业大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估报告佐证材料

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估工作汇报

5.2023年度东北林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估工作数据采集与审核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