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就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教材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体现龙江特色的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的专业课程教材;面向我省现代农业、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健康养老、能源化工、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龙江“4567”产业和区域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产业,服务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护理、康养等民生急需紧缺领域专业课程教材,以及服务地方产业和体现民间传统技艺、民族文化艺术地方特色教材;长学制专业相应课程教材,中高职衔接教材,高职专科和高职本科衔接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式教材,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编排方式科学、配套资源丰富、呈现形式灵活、信息技术应用适当的融媒体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限额
各学院组织初评,并排序限额推荐。中职课程教材、高职课程教材、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每个学院各限报1种。同一课程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参与申报,严格程序标准组织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附件1、2、拟推荐教材以及支撑材料一式3份加盖学院公章(本校教师政审表需要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外校编写人员政审表需要加盖一级党委章),5月9日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53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甘霖睿
联系邮箱:940591072@qq.com
联系电话:82190361
本科生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