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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

为表彰我校教师在教学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成栋教学荣誉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东林校本[2023]13号),现开展2024年度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数量

   根据各奖项评选周期,规定本次评选奖项设置情况,各奖项评选名额见附件1

教学质量奖:教学质量一等奖、教学质量二等奖

教学改革奖:教学改革优秀奖。

导师奖:优秀导师奖(包括:优秀本科生导师奖、优秀研究生实践导师奖、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奖)。

从教30年教师荣誉称号:各院(部)推荐人数不限。

二、评选条件

申报个人和集体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情况,近三年无教学责任事故,无违规违纪、通报批评及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培养单位教学管理任务安排等情况。

(一)教学质量奖

1.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学大纲和教案完整规范,考核评价方式公平有效,主讲课程至少讲授2个教学周期。

2.教学效果好,申报人评选周期内各学期三级评价成绩达到90分,且至少有一学期三级评价成绩排名需位列本单位教师前50%

3.申报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当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

2)满足条件(1)的同时,主讲的研究生课程其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

(二)教学改革奖

1.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目标,创新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积极探索智慧教育新形态,以信息技术创设教学环境、开展教学创新。

2.教学效果好,申报人评选周期内各学期三级评价成绩达到90分,且至少有一学期三级评价成绩排名需位列本单位教师前50%

3.申报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高层次的教师教学竞赛以教学竞赛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

2)积极推动科研反哺教学,及时把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

3)以四新建设理念为引领,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为主线,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4.申报研究生教学改革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主持过校级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前3名,含第3名)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近3年至少发表1高水平研究生教改论文

(三)导师奖

1.师德师风高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学生启发和指导;对学生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持续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

2.申报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完整指导过1届本科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帮助本科生进行学业规划,在选课、专业学习、专业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全方位的指导,激发学生专业归属感和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科研及教改课题研究,培养学生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2)完整指导过1届研究生的校内、外指导教师。规范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到位,正确履行指导职责;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主持过校级以上研究生实践教学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

(四)从教30年教师荣誉称号

截至20249月,我校在岗在编、新增的从教工作满30年,德高望重,深受广大师生敬重与爱戴的一线教师。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成栋教学荣誉奖的评审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名额分配、资格审核、表彰奖励等工作;各院(部)负责评选、推荐等工作。

2.符合申报条件者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院(部)成立评审小组从申报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实绩等方面进行评选,公示无异议后向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推荐候选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印发正式文件公布结果。

四、表彰奖励

获奖教师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按《东北林业大学成栋教学荣誉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东林校本[2023]13号)执行。

五、评选要求

1.各院(部)需自行制定具体评价指标,要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评选推荐资格。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实施细则、候选人员资格审查、公示情况、推荐学校候选人名单等评选环节均需在《关于推荐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荣誉奖候选人的情况报告》中填写。

2.各院(部)将评选的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三天。    3.各院(部)请于2024722将《关于推荐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荣誉奖候选人的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按本科生奖项与研究生奖项分类分别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办公楼527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办公楼1112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广龙(本科生院)82191972

孙雨薇(研究生院)82192165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教学荣誉奖名额分配表

2.关于推荐东北林业大学教学荣誉奖候选人的情况报告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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