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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研究室】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黑教评会〔20242 的通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主题与内容

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领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教育评估、专业认证、质量监测等主题开展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质量评价、学校评价、专业评价、教师评价、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以及基于评价结果的学校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方面。

二、成果形式及要求

本次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主要设置学术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三种形式。

(一)学术论文

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要求选题具有一定 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过程严谨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检索网下载的PDF版原文,无需提交查重报告;未发表的论文需按照正式发表格式提交,应包括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作者不超过3 位,字数不少于 4000 字,并且文字查重率低于30%

(二)著作

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 作品等。需提材料包括: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全书正文等全部内容。著作内容可提交word版,将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关键页扫描后与正文合并成一个文件。

(三)研究报告

包括市(地)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报告,需同时提交立项通知书,与研究报告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已经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需同时提交采用证明原件,与报告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上报告报告字查重率低于30%

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研 究综述、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 闻、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 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及 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境外出版或发 表的成果。

三、申报对象及名额

我校是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的团体会员限推成果50 篇,各单位申报不限项,本科生院将择优遴选推荐。

四、评选等次

本次成果评选拟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未通过,具体各等次获奖比例将视成果质量而定。优秀论文将被推荐至相关学术期刊发表。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最终需提交一个合并后的电子版成果原件文件命名为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及上传材料汇总表(见附件)。

(二)学会本次评奖为每位参评会员提供一次免费查重申报材料提交后,学校将统一为拟推荐申报人查重后上报学会。

六、其他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5117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40187355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雷鸣,电话:82192082



                                                 本科生院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