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本科生院现启动我校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科研训练项目校内提前立项工作,同时进行在研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25年度准备提前结题项目,以及其他在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申请项目结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所填结题成果应与项目研究方向一致,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应为本项目成员中的本科生,或者指导老师为第一完成人,本项目成员中的本科生为第二完成人。【在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成果审核录入后,才能在系统中填写结题申请】
2.学院组织现场答辩。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成立评审专家组,审核结题项目,对项目进行问询,并提出后续研究意见和建议。专家组组长在公示汇总表中填写项目评审结论,专家组专家签字后由学院留存。
3.学院公示。评审后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的评审情况进行备案。
5.提交材料及要求:
(1)线上申请。本次结题、立项、中期检查、结题成果的相关申请在系统中进行填写,具体见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网址:https://demo.yuntu.cn/cas/login?appId=DBLYDXSCPT&loginOut=Single。账号:【学号/工号】 密码:【学号/工号@YT_2024】
【学生、指导教师、院级管理员登陆后请先修改默认密码,找回密码可在系统登陆界面,点击忘记密码通过绑定手机号找回】
(2)校内结题通过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预计2026年4月发布),在黑龙江省大创管理平台填写正式结题申请,进行省厅审核。
(3)现阶段通过答辩的验收结论填写为合格,暂不评选优秀项目,将与2026年4月正式结题的项目合并评选优秀项目。
(4)各类项目团队应推进创新项目向创业项目转化,统一报名参加2026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学校将该活动的参与情况作为发放结题证书的要求之一。
(三)项目奖励
1.通过结题验收的学生团队可获得创新学分奖励。
2.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给予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奖励,统一发放至学院。
3.各学院应遴选重点项目进行持续培养、滚动资助,并与课堂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竞赛培养进行统筹协调安排。
二、项目立项工作
“大创计划”: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其中学生可参与“大创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未结题的成员和负责人不可立新的“大创计划”项目,不可同时兼任两个项目负责人。
创新训练项目通过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创业管理科统一组织,另见通知)
科研训练项目以教师科研项目为依托,教师提供项目选题,选题必须充分考虑本科生的知识能力特点等因素,实行师生互选。
(一)申报要求
1.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非毕业年级学生,以2、3年级为主。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各学院可综合考虑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及项目周期,项目完成期限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2.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组队,人数一般为3-5人。
3.确定立为国家级项目的成员或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其他国家级项目。各学院应严格控制学生参与项目数量,保证项目运行质量。
4.出现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因消极懈怠导致项目无法完成等情况而终止,或有无正当理由退出记录的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再申请或参与新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项目成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变动。
5.已申报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大创计划”中的项目。
6.鼓励各项目团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7.鼓励各项目团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
8.项目立项后,需要参加2026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二)指导教师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导教师项目数量,安排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指导项目,国家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同时指导各类大创项目不得超过3项(科研训练项目不计算在内),可额外指导1项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应对学生项目的执行全过程精心指导,如因责任心缺失、指导缺位导致项目终止,三年内不得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提前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立项项目数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立项数量。资助额度标准暂按校级执行,2026年4月正式立项与中期检查时,根据项目运行质量,明确校级、省级、国家级等项目等级,再进一步确定资助额度。立项数量应充分考虑到校级、省级、国家级数量逐层递减、标准逐级提高的未来规划。
科研训练项目均为校级,经费从指导教师科研经费中支出,资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项。
(四)项目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五)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立项申请。
2.学院组织现场答辩。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成立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和问询,并提出后续研究意见和建议。专家组组长在公示汇总表中填写评审结论,专家组专家签字后由学院留存。
3.学院公示。评审后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的评审情况进行审核。
(六)其他要求
校内立项通过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预计2026年4月发布),需在黑龙江省大创管理平台填写立项申请,进行省厅审核。
三、中期检查工作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在研项目实施情况,选树榜样项目,改进落后项目,各学院须对在研创新训练、科研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以及不符合本学期结题要求的延期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已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
2.项目变更:项目研究内容、人员组成等有无重大调整。
3.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4.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填写项目中检申报。
2.学院组织现场答辩。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成立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和问询,并提出后续研究意见和建议。专家组组长在公示汇总表中填写评审结论,专家组专家签字后由学院留存。
3.学院公示。评审后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的评审情况进行审核。
(四)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分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个档次。各学院要对暂缓通过项目进行约谈,并建立帮扶机制,下学期开学初一周内由学院自行组织再次检查,不通过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
2.未按学院要求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答辩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
四、其他
在评审过程中,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学院组织项目评审前3天,将评审计划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上报。
学院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汇总表(附件4)和学院大创项目管理办法的纸质版、电子版上报,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509,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nefuiec@126.com,以上所有工作请于12月15日前完成。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2839
本科生院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