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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效,切实掌握学生学习状况,营造优良学风,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121日—1221日。

二、评价对象

试点单位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三、评价方法

教师需登录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平台PC端或移动端(详见附件操作手册)。请认真阅读评价指标,逐一对各个班级进行评价。每评价一个班级后直接提交,提交后的数据不能修改。

四、注意事项

1.教师评学工作是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任课教师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教师评学工作。关注教师总体评价进度,及时督促教师完成评价任务。禁止教师委托他人或代替别人参加评价,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欢迎评价教师在建议栏填写对班级的建议(非必须项),学校会通过适当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教学单位或部门;

3.教师针对多个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时,教师要对每一个班级进行评价;

4.未开课的课程,须待开课后,方可进行评价;

5.合理安排评价时间,尽量避免数据拥堵而造成的不能提交等情况;

6.在评价过程中遇到其它问题,请咨询本单位教学秘书或本科生院。

联系人:曹立志

联系电话82191959

                              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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