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工作通知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作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6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 2025 年度工作计划,省高教学会决定组织学会科研课题结题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2024专项课题(待结题名单见附件6)。

二、结题要求

1.课题结题时间应与课题申报书上时间一致。

2.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与“课题申报书 或“课题变更审批表 成员一致。

3.重点课题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一部学术专著或有政府决策部门采纳证明。一般课题要求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必须注明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字样。

5.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客观、真实。

三、结题材料

1.省高教学会下发的《结题报告书》(附件 1)一式三份(可复印),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 版)本科生院将统一签署课题承担单位鉴定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研究工作大事记一份,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 1 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 同时提交电子版。

4.提交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 清晰呈现出能够有力证明自己参与其中创作的相关信息与独特印记,以彰显在该成果创作过程中的角色与贡献,确立自身与成果之间紧密且无可置疑的关联。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

1)以论文为成果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课题研究主题。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见刊且网上可查。课题的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2)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要求字数2万字以上,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

3)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结题的,要提交至少一所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

4)以专、编、译著为成果结题的,要有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公开出版物。

5.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的复印件,开题报告(附件3)及有关变更材料。

6.电子版《结题验收统计表》(附件2

7.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

8.课题结题材料目录及装订说明详见附件4

、结题程序

1.各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逐一对照结题条件和结题材料要求,确定符合结题条件、结题材料齐全,统一组织上报本科生院

2.请各相关单位统一报送以上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和结题验收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1873550@qq.com

3.省高教学会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结题的课题材料进行评审,经高教学会秘书处审核、会长会议审批,确定各类课题结题等级,下发结题证书,并在网上发布,同时具备后期课题的申请资格。

4.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遵照专家意见,经过补充、调整后可申请参加下次结题评审。

5.结题后的研究成果可申报省高教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

、其他事项

1.课题延期半年不需要备案。

2.课题变更至少在结题前半年,报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备案,不能同一时间进行课题变更和课题结题。

3.课题变更和申请延期均填写“课题变更审批表 即可(附件5

4.结题材料报送给时间为2026326日,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雷鸣

联系电话:82192082


                                               本科生院

                                                                                                   2026 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