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申报依据
申报人申报项目应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3)、《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含专项题目)立项指南》(附件4),并结合实际工作自行拟定项目名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是教学单位、在岗在编的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辅人员。
2.申报人政治思想素质良好,原则上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3.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各类别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已有在研各级各类教研项目且未完成的申报人,不能申报新一轮的教研项目。已被推荐至2026年省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人不得申报本次校级课题。
4.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作为主持人或参与人只能申报1项。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报。
5.本年度专项研究课题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研究课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题项目。其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人限我校思政系列人员申报,包括全体专兼职辅导员、组织员,以及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就业指导与合作发展处工作干部。
(三)申报类别与名额
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各单位限报1项,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不限项。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1.各单位对申报者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控制以相同或者相近的题目、内容重复申报情况。
2.申报人需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10.10.92.153:8089/core/index.html提交无需签字盖章的PDF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1),平台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2。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9日,逾期平台自动关闭,无法申报。
3.学院管理员于5月20日审核生成汇总表后盖章提交电子版。确定立项公示结束后统一报送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纸质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1)第一页(一式两份)至以下相应地址:
本科项目联系人:雷鸣 82192082
地址:行政楼1103室
铸牢专项联系人:刘欣 82192180
地址:行政楼1013室
思政专项联系人:高敏 82191148
地址:行政楼219室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范围
1.2023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将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2.2026年待结题名单见附件5。
(二)结题验收成果基本要求
1.重点项目: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至少2篇,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相关研究成果。
2.一般项目: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至少1篇,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相关研究成果。
3.专题研究项目:参照校级重点、一般项目结题要求。
4.其他要求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3)。
(三)结题验收材料
1.《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题验收书》(附件6)。
2.结题验收佐证材料,按照格式要求合成一个PDF上传(附件7)。
3.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10.10.92.153:8089/core/index.html(填报说明见附件8)。系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延期项目学院报送附件9延期结题登记表。
(四)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验收由本科生院组织进行。对于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予以结题验收。无故拖延结题时间不能结题的项目,将撤销已立项项目及配套经费,并取消该主持人两年内申请教改项目的资格。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研项目的结题验收组织工作。
2.结题验收评审结束后,各单位统一报送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题验收书》(附件6)一式两份,学校盖章后返回。其中专题研究项目需资助单位进行签字盖章。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雷鸣 82192082
本科生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