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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关于我校组织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启动了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共计6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做好我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受理申报的年度项目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

2.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为了方便申报,申请人可先下载附件,填写《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特别是重点做好课题设计论证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基础数据部分也要准确填写,填写的草表不能直接上传,各项表格准备完成再上平台进行申报。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年度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625日之前)。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及同年度上述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7)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项目组成员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项目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5.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课题申请人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通过学校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

6.请我校申请人于622日前在平台上填写完成《申请书》后导出,报送至行政楼1103,学校统一签字盖章后返回,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全规办平台上。

7.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课题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全规办。

8.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全面实行限额申报,学校限定申报名额为4项,含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各专项不限额。各学院申报不限名额,如超出学校申报名额,将择优遴选推荐上报。申报者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者方可申报。

8.本通知未尽事宜、其他要求及附件下载,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https://onsgep.moe.edu.cn/)详细研读,按照《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执行。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9.联系电话:82192082    联系人: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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