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本科)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研究生、本科)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申报人须按照国家通知要求(附件)申报,推荐项目原则上应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本科)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通过系统填报并导出);
2.教学成果报告;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文档;
4.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二)报送时间
2026年6月18日下班前,须提交《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本科)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其他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申报人提交前请联系研究生院或本科生院)。
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张民安 82192091
本科生院联系人:雷 鸣 82192082
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