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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开展黑龙江省202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省教改项目本年度应结题项目包括(待结题名单见附件8):

1.2021年度重点项目,本年度未能结题按照撤销处理;

2.2022年度重点项目,延期需填写调整申请单(附件1);

3.2022年度一般项目,本年度未能结题按照撤销处理;

4.2024年度重点项目,延期无需填写调整申请单;

5.2024年度一般项目及青年研修项目,延期需填写调整申请单。

二、验收要求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重大、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结题标准 按照省教改项目管理办法(附件6)执行。一般项目结题工作由学校按照管理办法(附件7)组织开展,经学校评审拟认定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并报省教育厅抽查予以认定。

三、相关材料提交时间

(一)项目变更材料

对需要延期或变更成员的项目,主持人于7月14日下班前,提交各项完整签字后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1)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意见处统一加盖公章后。

(二)结题验收材料

各相关单位在7月17日前统一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

1.结题汇总表(附件2、附件3);

2.结题佐证材料按照附件7整理,主要包括:封面、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其中,论文需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如论文发表期刊非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需附中国知网收录证明、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中国知网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三) 盖章页替换

7月21日,返回替换盖章页后,项目主持人将结题材料PDF完整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统一上传至教育厅智慧平台系统。

四、本次结题工作时间紧迫,请各相关单位、项目主持人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内容及时间节点提交材料,时间截止立即开展结题评审工作,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结题,不再另行提醒。

五、联系人

雷鸣  82192082   401873550@qq.com   行政楼1103



                                                        本科生院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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