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教师教书育人,营造奖励先进的校园文化氛围,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进一步助推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6年度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数量
根据各奖项评选周期,规定本次评选奖项设置情况,各奖项评选名额见附件1。
教学质量奖:教学质量一等奖、教学质量二等奖。
教学改革奖:教学改革优秀奖。
导师奖:优秀导师奖(包括:优秀本科生导师奖、优秀研究生实践导师奖、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奖)。
二、评选条件
申报个人和集体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无师德违规行为,或存在师德违规行为,已过违规执行期限;近三年无教学责任事故,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规违纪及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培养单位教学管理任务安排等情况,同一评选周期内,同一奖项只能申报一项,不得兼报。
(一)教学质量奖
1.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学大纲和教案完整规范,考核评价方式公平有效,主讲课程至少讲授2个教学周期。
2.教学效果好,本科教学质量奖申报人评选周期内各学期三级评价成绩均需达到90分,且至少有一学期三级评价成绩排名需位列本单位教师前50%。
3.申报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当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
(2)满足条件(1)的同时,主讲的研究生课程其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体育课不少于16学时)。
(二)教学改革奖
1.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目标,创新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积极探索智慧教育新形态,以信息技术创设教学环境、开展教学创新。
2.教学效果好,本科教学改革奖申报人评选周期内各学期三级评价成绩均需达到90分,且至少有一学期三级评价成绩排名需位列本单位教师前50%。
3.申报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高层次的教师教学竞赛,以教学竞赛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
(2)积极推动科研反哺教学,及时把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
(3)以“四新”建设理念为引领,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为主线,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三)导师奖
1.师德师风高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学生启发和指导;对学生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持续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
2.申报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完整指导过1届本科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帮助本科生进行学业规划,在选课、专业学习、专业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全方位的指导,激发学生专业归属感和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科研及教改课题研究,培养学生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2)完整指导过1届研究生的校内、外指导教师。规范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到位,正确履行指导职责;近三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考核合格;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实践教学项目等。
三、评选程序
1.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名额分配、资格审核、表彰奖励等工作;各院(部)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组织申报、评选、推荐等工作。
2.符合申报条件者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院(部)成立评审小组从申报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实绩等方面进行评选,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向所在院(部)提起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后向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推荐候选人;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结果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向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提起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印发正式文件公布结果。
四、表彰与奖励
成栋教学荣誉奖坚持学校评选和院(部)评选相结合,其相应奖励应纳入院(部)的绩效分配体系。学校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各单位加强对获奖个人和集体的多渠道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校形成崇尚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五、评选要求
1.各院(部)需自行制定具体评价指标,要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评选推荐资格。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实施细则、候选人员资格审查、公示情况、推荐学校候选人名单等评选环节均需在《关于推荐东北林业大学教学荣誉奖候选人的情况报告》中填写。
2.各院(部)将评选及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 3.各院(部)请于2026年10月19日前将《关于推荐东北林业大学教学荣誉奖候选人的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按本科生奖项与研究生奖项分类,分别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办公楼511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办公楼1112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广龙(本科生院) 82191972
范汝杰(研究生院) 82191048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