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现开展2023-2024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1.创新创业活动完成时间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
2.教务系统中学生发起申请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4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时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
二、认定标准
认定创新学分具体标准见《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附件1),认定竞赛范围以《东北林业大学高水平学科竞赛目录(2023年修订)》为准(附件2)。
三、认定程序
学生登陆教务系统,在实践环节-创新学分页面中按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点击“送审”。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在教务系统审核推荐,由实践科统一审核认定。教务系统具体操作见《教务系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操作说明》(附件3)。学生可在教务系统-成绩查询页面查看创新实践加分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同一活动的多个项目(包括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或者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活动,取最高学分认定,不重复奖励。
2.申请最小学分为 0.5 学分,每个学生多学期获得创新学分累计最高为 8 学分,超出部分不加学分。
3.大创项目如有多名成员,需要每个成员本人发起申请,并注明项目学分分配情况。
4.创新创业活动完成时间不在认定时间的情况,可以补充申请,请在系统中附逾期申请情况说明。
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28日前组织完成申报和审核等工作,推荐结果经学院公示,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提交至综合办公楼53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8219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