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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科】关于2023-2024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依照《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现开展2023-2024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1.创新创业活动完成时间在202312月至20246月期间。

2.教务系统学生发起申请时间为202463日至2024614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时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

二、认定标准

认定创新学分具体标准见《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附件1),认定竞赛范围以东北林业大学高水平学科竞赛目录(2023年修订)为准(附件2)。

三、认定程序

学生登陆教务系统,在实践环节创新学分页面中按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点击送审。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在教务系统审核推荐,由实践科统一审核认定。教务系统具体操作见《教务系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操作说明》(附件3)。学生可在教务系统-成绩查询页面查看创新实践加分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同一活动的多个项目(包括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或者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活动,取最高学分认定,不重复奖励。

2.申请最小学分为 0.5 学分,每个学生多学期获得创新学分累计最高为 8 学分,超出部分不加学分。

3.大创项目如有多名成员,需要每个成员本人发起申请,并注明项目学分分配情况。

4.创新创业活动完成时间不在认定时间的情况,可以补充申请,请在系统中附逾期申请情况说明。

请各学院于2024628日前组织完成申报和审核等工作,推荐结果经学院公示,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提交至综合办公楼53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8219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