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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关于开展东北林业大学第一届“支林先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持续深化支林计划育人成效,表彰在基层一线艰苦奋斗、实绩显著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投身林业、服务基层的青春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东北林业大学支林先锋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东北林业大学支林计划全体参与学生,具体涵盖:

1.已完成支林实践任务、考核合格并返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

2.正在基层一线开展支林实践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与行为规范

2.履职尽责,实绩突出。支林期间坚守岗位态度认真,圆满完成任务,能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林区实际问题,获服务单位高度评价。

3.甘于奉献,精神可嘉。扎根基层,吃苦耐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展现出东林学子的责任与担当。

4.成果显著,推广价值高。在技术服务、调研报告、产业助力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且能起到价值引领、先锋模范作用,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价值。

三、评选安排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学生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支林先锋奖”申报表》(附件1,提交核心成果佐证材料。

2.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初审,严格把关,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支林先锋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校级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必要时组织现场答辩。

4.公示表彰。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表彰。

四、奖励与宣传

1.授予荣誉。颁发支林先锋奖荣誉证书及奖品。

2.优先推荐。获奖者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典型推介。汇编先进事迹材料,通过校内外媒体进行专题宣传,组织经验分享会,扩大示范引领效应。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育人导向,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学生积极参与。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材料,好中选优,确保奖项的权威性和示范性。

3.请学院于49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办公楼519,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273898040@qq.com


联系人:马铭     联系方式:8219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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