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持续深化“支林计划”育人成效,表彰在基层一线艰苦奋斗、实绩显著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投身林业、服务基层的青春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东北林业大学“支林先锋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东北林业大学“支林计划”全体参与学生,具体涵盖:
1.已完成支林实践任务、考核合格并返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
2.正在基层一线开展支林实践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与行为规范。
2.履职尽责,实绩突出。支林期间坚守岗位、态度认真,圆满完成任务,能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林区实际问题,获服务单位高度评价。
3.甘于奉献,精神可嘉。扎根基层,吃苦耐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展现出东林学子的责任与担当。
4.成果显著,推广价值高。在技术服务、调研报告、产业助力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且能起到价值引领、先锋模范作用,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价值。
三、评选安排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学生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支林先锋奖”申报表》(附件1),提交核心成果佐证材料。
2.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初审,严格把关,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支林先锋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校级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必要时组织现场答辩。
4.公示表彰。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表彰。
四、奖励与宣传
1.授予荣誉。颁发“支林先锋奖”荣誉证书及奖品。
2.优先推荐。获奖者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典型推介。汇编先进事迹材料,通过校内外媒体进行专题宣传,组织经验分享会,扩大示范引领效应。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育人导向,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学生积极参与。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材料,好中选优,确保奖项的权威性和示范性。
3.请学院于4月9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办公楼519,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273898040@qq.com。
联系人:马铭 联系方式:82190499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4日